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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1173条规定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6-08-1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您询问的“民法典1173条规定是什么”,以下为您列出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,帮助您避免相关风险。
1. 忽视自身过错:被侵权人若忽视自身对损害的过错,盲目要求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,可能导致法院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,自身无法获得全额赔偿。
2. 未及时收集过错证据:侵权人若未及时收集被侵权人存在过错的证据,如监控录像、证人证言等,可能无法成功抗辩,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3. 拒绝合理协商:双方若拒绝根据过错比例进行合理协商,导致案件进入诉讼程序,可能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,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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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您询问的“民法典1173条规定是什么”,以下为您列出可能影响该条款适用的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。
1. 无过错责任案件的例外:在无过错责任案件中,如产品责任、高度危险责任等,即使被侵权人存在过错,也不能完全免除侵权人的责任,只能减轻。例如,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,即使被侵权人使用不当,侵权人仍需承担主要责任。
2. 受害人故意的情形:若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,如自杀、自残等,侵权人不承担责任,此时不适用民法典第1173条的过失相抵规则。例如,行人故意撞向机动车,机动车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3.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过错:若被侵权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,其过错认定需结合其年龄、精神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,可能会适当减轻其过错比例。例如,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玩耍被撞,其监护人的过错可能会被考虑在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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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您询问的“民法典1173条规定是什么”,以下结合法律依据为您详细分析该条款的适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(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规定:“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”该条款是过失相抵规则的法律依据,适用于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形。例如,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,若被侵权人因自身疏忽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损害发生,法院可依据此条款酌情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。适用结论为:当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时,侵权人的责任可依法减轻,具体减轻程度需结合双方过错比例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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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您询问的“民法典1173条规定是什么”这一问题,以下为您提供直接解答及不同情况的说明。
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的是过失相抵规则,即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
1. 若存在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:比如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伤,行人的闯红灯行为属于对损害发生的过错,此时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可依法减轻。
2. 若存在被侵权人对损害的扩大有过错的情况:比如被侵权人在受伤后拒绝接受合理治疗导致伤情加重,其拒绝治疗的行为属于对损害扩大的过错,侵权人对扩大的部分不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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